各学院:
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的校友工作,服务我校发展,按照学校相关要求,现需要各院指定一名主要领导(副处级)分管校友工作,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。请各学院于2016年5月26日之前将负责人员名单按照附件的要求发送到校友联络办公室邮箱
100@hena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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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分管校友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.doc
校友联络办公室
2016年5月20日